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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如何分辨【假道學】弟兄(or姐妹)淺談哥林多前書7:36

薩卡諾馨
2019-08-01
2019-08-01

一,假道學的基本概念
假道學,就是用偏差的方式解經疑惑人,
以達成強迫灌輸他的信念,日後以此挾制人,
達成自己【發大財】的理想。
一般假道學家,有個共通點,就是沒有取得【神學認證】。
其次是已取得神學認證的人行淫邪之事,
如姦淫、吸毒、將福音機構的錢挪用私慾(如自用飛機、花園豪宅)
這裡暫不談論牧者事工犯罪的事,因為自有工會審判。
――――――――――――――――――――――――――――――――――
二,假道學的影響力
本文主要是探討教會或網絡自稱【基督徒】的人,
因為這些人像魔鬼般……在人群中穿針引線,
有時福音機構管不到牠,因為牠在中華民國律法中……尚未犯罪;
但是,等你發現他犯罪時,可能由不得你做選擇離開牠了。
也許你可能因牠負債、或受孕、或被洗腦成為同陣線,
這時,你在也不是耶穌的門徒了,而是牠的門徒了。
――――――――――――――――――――――――――――――――――――――
三,假道學的不專業
舉個例子,哥林多前書7:36…………各位弟兄姐妹們瞭解多少?
辜且不論斷「靈修」「生命讀經」方式……
是否是出於聖靈的感動 or 魔鬼的感動。
我們尊重每一教會的讀經方式;
但是,解經您到底懂多少呢?
首先,容許愚昧我分享您一件事,一件真理。
在您所持有的聖經,它的編譯過程中……
是經過「人意」決定的;
但是,是經過許多神學家認同的,
因為他們願意承擔這責任!
他們負責牧養信徒,並用合宜的方式「舉1反3」解經。
(當然,這當中也有人是偏左or偏右…………)
所以,以上邏輯的總結告訴你,
中文聖經「不是百分百」編譯正確or解經正確。
理由很簡單,
光是英文聖經就有數種,
如《新國際版聖經》、《新欽定版聖經》(NKJV)、NRSV、NAB
另外,古譯本(希伯來文舊約、希臘文新約)
又有
《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或稱《武加大譯本》、《敘利亞簡明譯本》或稱《別西大譯本》、《塔耳古木》或稱《塔庫姆譯本》。
那麼假道學弟兄(姐妹),
肯定連這些東西都不懂就隨意解經、控告人。
如果,你信了也跌倒了,請向你的神認罪悔改吧!
因為你從沒認真跟隨耶穌。
――――――――――――――――――――――――――――――――――
四,假道學解經案例
以下是假道學弟兄的解經方式:
【…………………………………………………………
歌林多前書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請注意這個:「女兒已過了年歲。」這不是當事人個人的事而已,也是她父親的事。
《對方已經快50歲了,快超過生育年齡了,談一談的結果是“我禱告的感動不是你!”我也滿同情對方的,弟兄如果非常喜歡小孩,想要生孩子,姊妹的年齡真的不能太大、真不知道姊妹到底在挑什麼?神給他的感動是否100%的確實?》
(以上這原因……使得牠用聖經來控告姐妹……)
………………………………………………………………………………………………………………】
=皿= TAT 就這樣斷章取義,
哇靠~這也太像宇宙人了,搞得自己不幸福也要拖別人下水……
姐妹沒感動,是人家自由,何必翻舊約來汚辱人?
到底是為愛情尋找伴侶?還是把女人當母豬?
何況自己已有孩子了……。
你想生幾個,是你自由。女生不願意,所以不給你追,你倒反過來羞辱她
簡直是「發大財」集團的銷售手法……
難道牠沒發覺7:36中的【若有人】、【二人】。
這是指甲方和乙方,不單單是法定代理人父親的事了。
另外愚昧的我再分享各位慕道的弟兄姐妹,
這經文,在正統的教會有3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 “有人”指女子的父母或監護人,“待……不合宜”指沒有為她的婚姻安排。父母的立場認為守童貞比結婚更好,於是使她不出嫁(至於女子同意或不同意則不清楚)。可是,這時候卻猶豫自己做得對不對,於是保羅說明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出嫁更是好。顯然和合本將“他的童女”翻譯成“他的女兒”就是基於這種解釋。
第二種解釋是 NIV(RSV、GNB)的解釋,主張“有人”是指一青年男子,童女(女兒)是他的未婚妻。NIV版本聖經把“他的女兒”中的希臘文的“他的”,譯作“他訂了婚的”。認為兩人同意守童身,保羅告訴他們,若改變心意要結婚,也沒有罪。
第三種解釋是有解經者認為,保羅是指“屬靈的婚姻”,人有了結婚的形式,卻像弟兄姊妹般生活在一起,在極度屬靈的動機下,禁戒性欲,結婚卻沒有性生活,他們追求的是靈的合一,非肉身的結合。但如果抵擋不住了,保羅准許他們結婚。
在這三種解釋當中,第三種比較明顯不符保羅在第5節中的教導,保羅根本認為結了婚的人若禁制性關係,屬於虧負對方的行動。所以在我所參考的資料中,除了第三種解釋,前兩種解釋都有。其實無論哪種解釋,保羅還是在說明:獨身有優勝處,但是婚姻不該被輕視。
親愛的弟兄姐妹,在這段不容易應用的經文中,我們還是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中,那就是保羅所教導的,要在凡事上讓基督居首位(西一18)。今天我的禱告是:主啊,在我的生命中有很多的選擇,求你教導我,讓我在任何的選擇上,讓基督居首位!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所以這節,歌林多前書7:36
【主要是針對婚前性行為、有婚約、男女朋友、或是一同服侍的弟兄姐妹】
的的教導和恩典,是主的愛心
――――――――――――――――――――――――――――――――――――――――
五,面對假道學的弟兄(姐妹)
提摩太後書 2
19 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20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
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做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23 唯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
這5節經句,不是用來控告人,
而是提醒基督徒要分別為聖,節制自己的口,
因為自以義的,在神眼中都是不義的。
箴言 3:7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以賽亞書 5:21 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
箴言 28:11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雅各書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我也不是個義人,但這事讓我得啟示,
分享各位要正確的求教【傳道人】你的牧者,
也要一心一意的渴慕聖靈的智慧。
雖然愚者我沒有參與爭論,
但這篇文章,若有人對號入座,
那反倒要感謝主,用我愚昧喚得他的智慧,
求主原諒我、赦免我和他(牠)的罪。
因為主的愛才是最真的。
凡榮耀歸給主
假道學,就是用偏差的方式解經疑惑人,
以達成強迫灌輸他的信念,日後以此挾制人,
達成自己【發大財】的理想。
一般假道學家,有個共通點,就是沒有取得【神學認證】。
其次是已取得神學認證的人行淫邪之事,
如姦淫、吸毒、將福音機構的錢挪用私慾(如自用飛機、花園豪宅)
這裡暫不談論牧者事工犯罪的事,因為自有工會審判。
――――――――――――――――――――――――――――――――――
二,假道學的影響力
本文主要是探討教會或網絡自稱【基督徒】的人,
因為這些人像魔鬼般……在人群中穿針引線,
有時福音機構管不到牠,因為牠在中華民國律法中……尚未犯罪;
但是,等你發現他犯罪時,可能由不得你做選擇離開牠了。
也許你可能因牠負債、或受孕、或被洗腦成為同陣線,
這時,你在也不是耶穌的門徒了,而是牠的門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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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道學的不專業
舉個例子,哥林多前書7:36…………各位弟兄姐妹們瞭解多少?
辜且不論斷「靈修」「生命讀經」方式……
是否是出於聖靈的感動 or 魔鬼的感動。
我們尊重每一教會的讀經方式;
但是,解經您到底懂多少呢?
首先,容許愚昧我分享您一件事,一件真理。
在您所持有的聖經,它的編譯過程中……
是經過「人意」決定的;
但是,是經過許多神學家認同的,
因為他們願意承擔這責任!
他們負責牧養信徒,並用合宜的方式「舉1反3」解經。
(當然,這當中也有人是偏左or偏右…………)
所以,以上邏輯的總結告訴你,
中文聖經「不是百分百」編譯正確or解經正確。
理由很簡單,
光是英文聖經就有數種,
如《新國際版聖經》、《新欽定版聖經》(NKJV)、NRSV、NAB
另外,古譯本(希伯來文舊約、希臘文新約)
又有
《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或稱《武加大譯本》、《敘利亞簡明譯本》或稱《別西大譯本》、《塔耳古木》或稱《塔庫姆譯本》。
那麼假道學弟兄(姐妹),
肯定連這些東西都不懂就隨意解經、控告人。
如果,你信了也跌倒了,請向你的神認罪悔改吧!
因為你從沒認真跟隨耶穌。
――――――――――――――――――――――――――――――――――
四,假道學解經案例
以下是假道學弟兄的解經方式:
【…………………………………………………………
歌林多前書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請注意這個:「女兒已過了年歲。」這不是當事人個人的事而已,也是她父親的事。
《對方已經快50歲了,快超過生育年齡了,談一談的結果是“我禱告的感動不是你!”我也滿同情對方的,弟兄如果非常喜歡小孩,想要生孩子,姊妹的年齡真的不能太大、真不知道姊妹到底在挑什麼?神給他的感動是否100%的確實?》
(以上這原因……使得牠用聖經來控告姐妹……)
………………………………………………………………………………………………………………】
=皿= TAT 就這樣斷章取義,
哇靠~這也太像宇宙人了,搞得自己不幸福也要拖別人下水……
姐妹沒感動,是人家自由,何必翻舊約來汚辱人?
到底是為愛情尋找伴侶?還是把女人當母豬?
何況自己已有孩子了……。
你想生幾個,是你自由。女生不願意,所以不給你追,你倒反過來羞辱她
簡直是「發大財」集團的銷售手法……
難道牠沒發覺7:36中的【若有人】、【二人】。
這是指甲方和乙方,不單單是法定代理人父親的事了。
另外愚昧的我再分享各位慕道的弟兄姐妹,
這經文,在正統的教會有3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 “有人”指女子的父母或監護人,“待……不合宜”指沒有為她的婚姻安排。父母的立場認為守童貞比結婚更好,於是使她不出嫁(至於女子同意或不同意則不清楚)。可是,這時候卻猶豫自己做得對不對,於是保羅說明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出嫁更是好。顯然和合本將“他的童女”翻譯成“他的女兒”就是基於這種解釋。
第二種解釋是 NIV(RSV、GNB)的解釋,主張“有人”是指一青年男子,童女(女兒)是他的未婚妻。NIV版本聖經把“他的女兒”中的希臘文的“他的”,譯作“他訂了婚的”。認為兩人同意守童身,保羅告訴他們,若改變心意要結婚,也沒有罪。
第三種解釋是有解經者認為,保羅是指“屬靈的婚姻”,人有了結婚的形式,卻像弟兄姊妹般生活在一起,在極度屬靈的動機下,禁戒性欲,結婚卻沒有性生活,他們追求的是靈的合一,非肉身的結合。但如果抵擋不住了,保羅准許他們結婚。
在這三種解釋當中,第三種比較明顯不符保羅在第5節中的教導,保羅根本認為結了婚的人若禁制性關係,屬於虧負對方的行動。所以在我所參考的資料中,除了第三種解釋,前兩種解釋都有。其實無論哪種解釋,保羅還是在說明:獨身有優勝處,但是婚姻不該被輕視。
親愛的弟兄姐妹,在這段不容易應用的經文中,我們還是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中,那就是保羅所教導的,要在凡事上讓基督居首位(西一18)。今天我的禱告是:主啊,在我的生命中有很多的選擇,求你教導我,讓我在任何的選擇上,讓基督居首位!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所以這節,歌林多前書7:36
【主要是針對婚前性行為、有婚約、男女朋友、或是一同服侍的弟兄姐妹】
的的教導和恩典,是主的愛心
――――――――――――――――――――――――――――――――――――――――
五,面對假道學的弟兄(姐妹)
提摩太後書 2
19 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20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
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做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23 唯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
這5節經句,不是用來控告人,
而是提醒基督徒要分別為聖,節制自己的口,
因為自以義的,在神眼中都是不義的。
箴言 3:7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以賽亞書 5:21 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
箴言 28:11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雅各書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我也不是個義人,但這事讓我得啟示,
分享各位要正確的求教【傳道人】你的牧者,
也要一心一意的渴慕聖靈的智慧。
雖然愚者我沒有參與爭論,
但這篇文章,若有人對號入座,
那反倒要感謝主,用我愚昧喚得他的智慧,
求主原諒我、赦免我和他(牠)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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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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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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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6
目前改版進度已完成前台視覺設計,正在進行前端介面、後端系統和管理介面的開發,由於我們是完全仰賴奉獻的協會,資金和人力都相當有限,開發速度較為緩慢,敬請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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