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線
您已經是台灣聖經網的會員了嗎?
請直接用您的台灣聖經網帳號密碼登入
分隔線
email帳號
分隔線
密碼
分隔線
記住我的帳號密碼

您確定要登出 訪客 的帳號?
歡迎來到愛諾園。您還沒有登入會員 |註冊|登入|
討論主題分類:新聞與時事
主題:智慧財產權,教徒常犯的錯
無論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或道教徒。
喜歡轉貼、截取別人的文章,
在自己的網站,或是討論版。

會造成到訪者的誤會,以為貼文者是神之來筆。
事實上,已經觸犯法律。

在愛諾園,也常有人這樣做,
我建議落文者,請趕緊「修正補充」作者。
以免你觸犯了你的愛心和神。

我也正在學習中……
我在本版最下方貼《天下雜誌 黃采微 》的報導

――――――――――――――――――――――――――
保羅·大衛·特里普
出生: 1950 年 11 月 12 日,美國俄亥俄州托利多
配偶: 盧拉·傑克遜 (結婚於 1971 年)
學歷: 西敏斯特神學院

是「同心同行」這書的作者,提醒基督徒用合宜的心看待愛情。

I. 婚姻是夢想?
1. 為何交友?
我們男女交友的目的為何?
為了享有戀愛的經歷?為要順應來自家庭或社會的壓力?
還是經濟財物上的需要?或是解決心理孤單的問題?
最終是想要尋找一位合適「我」的對象結婚,以圓「婚姻之夢」?
婚姻是誰的夢想?………………………………………………………………………………
………………………………………………

目前這書,可能是靈恩派某個教會在推薦,
在愛諾園中有不少人轉貼,,請小心自己的行為。

――――――――――――――――――――――――――――――――――――――――――――――――――

你觸法了?轉貼網路資料,小心官司惹上身!Cheers雜誌 

文 黃采薇

 2011-04-28


知名部落客酪梨壽司的文章,連續4次遭不同媒體抄襲、未標註出處引用。從酪梨壽司的怒吼聲明中,我們該如何尊重而原作下引用?究竟在這資訊流通開放的網路世代,引用、抄襲的界線在哪?

不論作品的形式為文字、圖象或是影音,只要將工作產生的作品發表在網路上,都牽涉到著作權歸屬問題。引用或介紹他人的部落格文章,應註明出處來源和作者,並禮貌性知會作者。
案例:

李大同是個設計師,他把自己工作上的得意作品放在部落格,吸引網友瀏覽;他的大哥則因為求職不利,也上部落格公布面試內容,並把面試官罵了一頓,這些在私人部落格的言論及行為,是否涉及法律責任?
要討論著作權到底歸李大同或公司所有,必須先釐清兩個要件:

第1,李大同是公司員工,或是僅為接case的SOHO族?

第2,李大同的部落格是完全公開,還是只限定少數親朋好友觀看?

員工因工作產生的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公司

在著作權法的認定中,作者理應享有該著作的姓名表示權,然而,僱傭關係卻影響了他是否有重製、公開傳輸作品的權利。

假設李大同是公司的員工,和老闆間也沒有特別約定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依照目前著作權法的規定,姓名表示權等著作人格權屬李大同、著作財產權則歸公司,公司可以將李大同的作品公開傳輸、重製發行,但如果李大同想要把自己的作品張貼在部落格上,即使有註明出處,還是得經過公司同意。

還有些情況下,公司甚至會在事前和員工約定,作品完成後,連著作人格權如姓名表示權也在公司名下。

然而,如果李大同不是該公司員工,只是合作關係的廠商或SOHO族,公司則只有李大同作品的「使用權」(將作品刊載在刊物上的權利),作品本身的著作權還是歸李大同所有,如此一來,他當然可在網路上隨意重製自己的作品。至於現在許多企業會以特約人員的方式聘用,除了必須注意約聘契約的內容外,實際的工作型態也是決定著作權歸屬的認定方法,不可一概而論。

不過,即使沒有僱傭關係,多數公司仍然會和作者約定,作品完成後著作權屬於公司,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轉載。

網路性質,影響合理使用的認定

著作權不歸本人所有,但在網路上轉貼是否違法,還要看轉載方式和部落格的性質。
如果引用作品符合「個人合理使用」(不散播於眾、使用目的合理)的範圍,一般來說不會構成法律問題;然而,如果把作品張貼在對大眾完全公開的空間,甚至鍵入關鍵字就能夠搜尋得到的網頁,即使該部落格「僅供私人發表言論」或者有「會員限制」,仍被視為公共空間,不論將他人作品重製轉載,或是發表不當言論,都有可能觸法。

甚至,如果部落格必須以收費取得會員資格,或收取廣告費用,都屬於營利行為,就更難主張複製作品的正當性。

公布面試過程,小心你的用詞

至於李大同的大哥在部落格上寫下求職經過和考試題目,基本上,除非公司特別要求保密(不論口頭或書面),否則公布面試題目並不算「洩密」,除非試題本身有著作權。但如果發表人在陳述事實之外再加上個人感官註解,則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的刑事責任。

誹謗和公然侮辱的不同,在於誹謗是「捏造事實」損及名譽,公然侮辱則是在公開場合,對事人個人人格或名譽有傷害性的言詞出現。如果在部落格中撰寫面試心得,卻惡意抹黑該公司,令公司形象受損,甚至指名道姓某位主考官,都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



已經有 0 位朋友說阿們
关于转贴东西必须注明出处,爱诺园论坛有几次讨论过。记得我当时邀请了台中一位法律界姐妹出马发言。大家可以找找看。
问题和法令只能在大陆以外运用。 在那里是明知故犯,常见网页最后有“若有侵权,请来信通知,。。。” ,“文章来自网路,版权归作者所有。。。”(却不提使用权)其实作者或其权利继承人那里会知道和有力气真的写什么信去。
在德国是让律师代写,要求马上删除和在限期内签下不再犯的声明书。三十年有效。可能还要合理赔偿。所有费用,盗用者必须付清。不签不付,法官照顾。

我曾经被香港一个基督教影音机构侵权,被德国一个保守派出版社侵权,他们是营利的。最近我的犹太旋律中文诗歌音频又被大陆一个微信圣乐平台盗用,被我善声警告后删掉了。
这种事在大陆不可能都被发现,在海外也见仁见智。林献羔的很多教导小册,干脆注明 版权主有,欢迎使用。我拍他的视频里面,他说: you copy, right!
有新手在园内贴了某书教导,谈交友,没有营利目的,只是出于好意,只属初犯,被提醒就好。按照太18教导,若能先私下一对一指出更好,让对方自己补充,小事化无。

已經有 1 位朋友說阿們

您還沒有登入會員

2026-10-27
為保護會員個人資料,即日起會員的個人檔案與搜尋功能,改為登入後才能使用。已是會員者登入後一切照常;尚未加入的朋友,歡迎免費註冊。謝謝大家!
2025-12-16
請避免交換私人通訊,如電話, Line, FB, Whatsapp...等。先透過網站留言做初步認識,多一分警慎,避免問題的發生。如有發現任何金錢借貸、投資等事宜,皆屬詐騙行為請勿相信,如有發現問題帳號,請隨時檢舉,共同維護良好的交友空間。
2024-05-26
目前改版進度已完成前台視覺設計,正在進行前端介面、後端系統和管理介面的開發,由於我們是完全仰賴奉獻的協會,資金和人力都相當有限,開發速度較為緩慢,敬請耐心等候。
50xian
男 | 30 | 台中市
派大星11
男 | 42 | 台中市
March
女 | 50 | 台南市
TemuWeilin
男 | 28 | 日本
IreneShih
女 | 50 | 台北市
濃濃
女 | 42 | 高雄市

愛諾園網站功能中,哪一個互動功能對你最有幫助?
留言板
心情日記
花園論壇
彼此代禱

愛諾園 v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