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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分類:基督徒的婚姻
主題:聖经對婚姻有什麽看法?
遇見你
遇見你
2021-09-29
聖經對婚姻有什麼看法?


1.聖經說婚姻是為了長久陪伴和親密而設計的。

主神說:“這個人獨處不好。 我會幫他造一個適合他的幫手......“當他睡覺時,他拿了一個男人的肋骨,用肉身封住了這個地方。
然後,主神用他從男人身上取下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然後他把她帶到那個男人身上。 那人說:‵現在這是我的骨頭和我肉體的肉。 她被稱為‵女人‵,因為她被從男人身上取走。‵ 為此,一個男人會離開他的父母,與他的妻子團結一心,他們將成為一體。 創世記2:18,21-24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第一次結合 - 首屆婚禮。 我們可以從創世記的這個敘述中得出結論:婚姻是上帝的想法,由創造者設計和製定。 我們也發現上帝的婚姻設計的核心是陪伴和親密關係。

2.聖經說丈夫要愛和犧牲,妻子要順服。

因為丈夫是他妻子的頭,因為基督是他身體(教會)的頭,他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成為她的救主。 當教會向基督屈服時,所以你的妻子必須順服你的丈夫。
而你們的丈夫必須用基督向教會顯示的同樣的愛來愛你們的妻子。 基督放棄了自己的生命,讓她(教會)成為聖潔和潔淨的,受洗和神的話語洗滌。 他這樣做是為了將自己呈現為一個沒有斑點或皺紋或任何其他缺陷的光榮教會。 相反,她將是聖潔無瑕的。 同樣,丈夫應該愛自己的妻子,因為他們愛自己的身體。 對於一個男人,當他愛他的妻子時,其實是愛著自己。 沒有人討厭自己的身體,而是熱愛自己的身體,就像基督在乎他的身體,那就是教會一樣。 而我們是他的身體。
正如聖經所說:“一個人離開他的父母,與他的妻子結合在一起,兩個人合而為一。” 這是一個很大的謎,但它是基督和教會之一的例證。 以弗所書5:23-32)

以弗所書中這段婚姻的畫面擴展到比陪伴和親密關係更廣泛的地方。 婚姻關係說明了耶穌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要求丈夫要用犧牲的愛去保護妻子的生命。 在一個慈愛的丈夫的安全和珍愛的擁抱中,什麼樣的妻子會不願意服從他的領導呢?

3.聖經說丈夫和妻子是不同的,但是平等的。

同樣,你們的妻子也必須接受你們丈夫的權威,即使那些拒絕接受福音的丈夫也是如此。 你敬虔的生活會比任何話都更好地對他們說話。 他們將通過觀看你純潔, 敬虔的行為而獲勝。
不要關心外在的美麗......你應該以內在的美麗,溫柔安靜的精神,這對上帝是如此寶貴的美麗而著稱......同樣,你丈夫必須尊敬你的妻子。 當你一起生活時,理解她。 她可能比你弱,但她是你在上帝賜予新生活的同等合作夥伴。 如果你不這樣對待她,你的祈禱就不會被聽到。 (彼得前書3:1-5,7)

有些讀者會在這裡放棄。 告訴丈夫在婚姻和妻子中提交權威主導,今天不是一個受歡迎的指示。 即便如此,這種婚姻安排也代表了耶穌基督和他的新娘教會之間的關係。
彼得前書的這節經文進一步鼓勵妻子順服丈夫,甚至不認識基督的人。 雖然這是一個艱難的挑戰,但詩歌承諾,妻子的敬虔特質和內在美將會比她的話語更有效地贏得丈夫。 丈夫應該尊重他們的妻子,善良,溫柔和理解。
然而,如果我們不小心,我們就會錯過聖經所說的男人和女人是上帝賜予新生命的平等伴侶。 儘管丈夫扮演著權威和領導角色,而妻子履行了順服的角色,但在上帝的王國中 ,他們都是平等的繼承人。 他們的角色不同,但同樣重要。

4.聖經說婚姻的目的是在聖潔中共同成長。

哥林多前書7:1-2

......一個男人不要結婚是好事。 但既然有這麼多不道德,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妻子,每個女人都有自己的丈夫。 (NIV)

這節經文表明最好不要結婚。 那些婚姻困難的人很快就會同意。 在整個歷史中,人們相信通過專注於獨身生活可以實現對靈性的更深刻的承諾。
這節經文指的是不道德的性行為 。 換句話說,結婚比婚前性行為更好。
但是,如果我們詳細說明納入各種形式的不道德行為的含義,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包括以自我為中心,貪婪,想要控制,仇恨以及我們進入親密關係時所表現出來的所有問題。
婚姻的深層目的之一(除了生育,親密和陪伴)是否有可能迫使我們去面對自己的性格缺陷? 想想我們永遠不會看到或面臨親密關係之外的行為和態度。 如果我們允許婚姻的挑戰迫使我們進行自我對抗,我們就會實施一項具有巨大價值的精神紀律 。
在他的著作“ 聖婚”中 ,加里托馬斯問道:“如果上帝設計婚姻讓我們成為聖潔而不是讓我們快樂? 在神的心中,有沒有可能比單純地讓我們快樂更深刻?
毫無疑問,健康的婚姻可以成為偉大幸福和實現的源泉,但托馬斯認為更好的東西,永恆的東西 - 婚姻是上帝使我們更像耶穌基督的工具。

在上帝的設計中,我們被要求放下自己的志向去愛和服務我們的配偶。 通過婚姻,我們了解無條件的愛 ,尊重,榮譽,以及如何原諒和被寬恕。 我們認識到我們的缺點,並從這種見解中發展壯大。 我們培養一個僕人的心,並拉近上帝。 結果,我們發現了靈魂的真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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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老師
呂老師
2021-10-24
Gordon Huang 黃國倫牧師
10月5日上午11:00 ·
許多男人婚前會願意陪女朋友逛街、到網美景點拍照...等,很多女人婚前也願意陪男朋友爬山、打電動...等,而進入婚姻後卻有不少人會逐漸忽略另一半仍需要自己的陪伴,需要兩個人一起做一件事情。
夫妻一起做一件事情,不但可以滿足彼此陪伴的情感需求,還能擁有共同的話題,彼此間除了柴米油鹽等家務外,能有更多的互動與對話,而不少人婚後卻會希望只有另一半來做自己喜歡的事,不願意再去做對方喜歡的事,久而久之通常變成「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夫妻各自有各自的活動,彼此不參與、不溝通,也不再享受對方的陪伴,這樣的相處模式對婚姻沒有幫助。

已經有 1 位朋友說阿們
遇見你
遇見你
2021-10-24
很同意黃國倫牧師的说法,谢谢分享

呂老師寫道:
Gordon Huang 黃國倫牧師 . 10月12日上午11:00 · %3Cbr>一段關係在起初都是愛意濃烈、滿有激情的,隨著時間必然有所變化,當激情褪去,對方的各種面貌逐漸顯現出來,可能有些你從未想過的缺點,甚至有些當初的優點變成了缺點,彼此的愛意逐間削減,以致於常常讓人思考這段關係是否要繼續下去....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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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老師
呂老師
2021-11-19
有信仰的婚姻生活(一)
作者: 盧俊義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日期: 2011-03-03 15:59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1—24

讀哥林多前書,很容易讓我們感受到一點:該教會的問題可真不少啊!從第一章提到教會內部有分黨結派的事,然後在第五章又看到信徒中有人竟然是與「繼母同居」的亂倫事件,也有信徒去行淫亂的事,而在第六章,我們看到有人到法院去對簿公堂、興訴訟的事等等,這些都成為使徒保羅寫此信時感到相當懊惱的事,他認為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不會有上述這些事情發生,因為像與「繼母同居」這樣亂倫的事,連非基督徒也不敢做,但卻有信徒這樣做了,豈不是將耶穌基督的教訓當作垃圾在踐踏一樣!如果一個人信了耶穌基督之後,還對嫖妓的事很有興趣,那簡直比非基督徒還要糟糕,因為信仰不僅僅是停留在參加聚會而已,而是要在生活中顯明出來,這樣的信仰才會有意義。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強到的:「邪惡的人不能作上帝國的子民。」(六:9)其意在此。由於每一個信徒都是身上帶有耶穌基督獻身在十字架上死的記號,這記號表明出信徒已經將自己過去荒唐、怪謬的生活和耶穌基督同釘死在十字架上死了。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就必須有成為「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這樣的覺悟,和實踐的毅力。可惜,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似乎沒有這樣的認識,這就是使徒保羅寫此信時,所用的語句比較嚴苛的背景之一。

從第七章到第十四章可說是使徒保羅在回答哥林多教會所寫的信中提到的問題。因此,這八章也被稱之為「牧會書信」。在這八章中,使徒保羅可能就是依序地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包括吃拜過的食物、基督徒的權利、拜偶像、參加聖餐、聖靈的問題、教會的規矩等等。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是使徒保羅回答他們所提出這些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有關婚姻的事。其實,如果我們細心想一下,就會知道在這問題的背後是和第五章所提到的「淫亂」事件有關。

讓我們一起來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七節:現在來討論你們信中所提的事。我想,一個男人能夠不結婚倒是好的。2不過,既然有那麼多淫亂的事發生,每一個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每一個女人也應該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要對妻子盡夫妻間的責任;妻子也要對丈夫盡夫妻間的責任。4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主權在丈夫;同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主權在妻子。5夫妻不要忽略對方的需要,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彼此同意暫時分房;但以後還是要恢復正常的關係,免得你們因節制不了而受撒但的誘惑。6我這樣說不是對你們下命令,而是勉強同意罷了。7事實上,我願意大家都像我一樣不結婚。但是,每一個人都從上帝領受了不同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

第一節開始使徒保羅提到哥林多教會曾寫信給他,提到關於婚姻的問題。就像我前面所提過的,談婚姻的事必然和第五章提到淫亂的事有關,因為哥林多是個風俗非常敗壞的城市,色情行業相當興盛,除了我說過的是因為該城有一座名叫「阿弗羅狄特」(Aphrodite)的廟,這座廟裡就有二千個廟妓,她們時常與男人進行苟合的性行為外,另一個原因也是造成該城在色情行業興旺的原因,就是該城乃是港口都市,來往的外籍人士也多,商業貿易興盛,就像以前台灣的高雄一樣。

使徒保羅在這裡先說「一個男人能夠不結婚倒是好的」,為甚麼他會這樣說呢?我們知道結婚是組成家庭的第一步,沒有好的婚姻生活,家庭必然會有許多問題發生,今天台灣社會離婚率已經是全亞洲最高的,高達四分之一,這還不包括分居的數字。從另一個層面來看,如果大家都沒有結婚,那樣的社會怎麼辦?一定會出狀況。那為甚麼哥林多教會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呢?其實問題的中心在於:有人認為婚姻和性有關係,為要保持所謂的「聖潔之身」,即使是結婚了,也不要與妻子「同房」(意即不要有性行為),使徒保羅於是提出這樣的看法,意思就是:既然結婚,性關係是必然,否則不結婚反而比較好。如果結了婚,卻又在夫妻的性生活上採取「禁慾」的態度,這樣對夫妻的關係必然會造成影響,因此,使徒保羅認為與其如此,不如不要結婚。

第二節才是真正問題的癥結所在;有些人看起來是採取禁慾的態度,認為結婚會有性行為,妨礙了他們保持「聖潔」的獨身生活,其實他們卻常常利用機會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甚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有這樣的問題發生?原因是在希臘思想裡,看輕肉體存在的價值,認為靈魂才是聖潔的,肉體很快就會腐壞、毀滅,因此,人和人之間的肉體關係,只是一種「遊戲」,愛怎樣玩就怎樣玩。結果,有人一方面採取禁慾的生活,另一方面卻又時常去嫖妓,這也是在第五章十一節使徒保羅所說的,有的人一方面說自己是基督徒,卻又有嫖妓的行為。使徒保羅深深知道人性的軟弱,因此,他建議,與其如此矛盾的生活,不如結婚比較正確。但這樣的說法可能會讓人誤以為結婚是為了要解決性慾的問題,其實,使徒保羅是在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不要以為自己在生活行為上很堅定,不會受到誘惑,哥林多城本身就是一個色情相當氾濫的城市,居住在這樣的環境中,要使一個人避免對性產生慾念,實在不容易,與其受誘惑,不如採取避免誘惑的方式—結婚。

第三至六節這段經文就更清楚了,在第二節他提到避免受到誘惑的方式,就是結婚,而在這一段就提醒大家,既然要結婚,就要過實在的婚姻生活,而不是結了婚,又採取禁慾的生活方式,這樣對夫妻共同生活來說,可能提供給撒但更大的誘惑機會。第五節他特別提起「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否則採取禁慾的夫妻生活關係並不是適當的方式。禱告,這是靈修的功課,為了幫助人能以敬虔的心與上帝對話、交通,但並非時時刻刻都是如此,這是有時段性的。

另一方面,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提出很好的看法:夫妻的關係,是彼此互相所屬;丈夫屬於妻子的,妻子也是屬於丈夫的。這種觀念對早期以男性為中心的東方社會來說,是非常凸出、先進的,因為當時的社會,特別是從猶太文化長大的人來說,妻子是屬於丈夫的財產,這是無庸置疑的事,不可能說成丈夫是屬於妻子的。使徒保羅這樣的說法也為不平等的婚姻關係作了最好的註解,甚至讓夫妻的性關係有了平衡點。這一點在今天講究兩性平權的時代,根本不是問題,但在兩千年前的東方社會,這就非常不容易了。

第七節「我願意大家都像我一樣不結婚」這句話,讀起來好像使徒保羅是採取單身主義生活的人。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見,認為不太可能,因為有一本非常重要的猶太人法典「米示拿」(Mishnah)裡就這樣說:猶太人必須結婚生子。(米示拿第六章六條)因此,猶太人的拉比就會教導說:「沒有妻子的男人,不是正當的男人。」有說:「男人到了二十歲,還沒有結婚,連上帝也會叫喊要擊打他的骨頭!」如果從使徒行傳第廿六章十節來看,使徒保羅曾擔任過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合林」(Sanhedrin)的成員,沒有結婚的男人根本就不可能被賦予這樣的職務,因為猶太人的最高議會是在處理比較嚴重的案件,結過婚的男人被認為心腸會比較軟,才有可能擔任這樣的職務。因此,我們可以說,使徒保羅可能結過婚,若不是妻子已經去世了,就是和他離婚了,這樣才能使他四處去旅行傳道。不過,他強調每個人從上帝領受的恩典不同,不可強求一定要過婚姻或是單身的生活。換句話說,結婚與否,這並沒有一套公式,都是因人而異。

第八至十一節:8現在,我要向沒有結婚的人和寡婦說:能夠像我一樣過獨身生活倒是不錯的。9如果你們不能抑制慾念,那就結婚好啦。與其慾火中燒,不如有嫁有娶。

10對於已經結婚的人,我也有所吩咐;其實不是我的意思,而是主的命令: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要是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她必須再跟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請注意第八節「寡婦」,原文也是寡婦,不過在前一句「沒有結婚的人」是用男性複數名詞,因此,接下來這男性詞句比較正確的應該不是「寡婦」,而是「鰥夫」才對,是指那些已經喪偶的男人,而不是守寡的女人。這樣整句就更清楚了,他是在勸勉男人最好像他一樣,守獨身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也說如果因為個人軟弱容易受到誘惑,不如結婚比較潔淨,免得因為受不了誘惑,反而使自己陷入淫亂的罪惡中。

第十至十一節是大家熟悉的觀念,基本上是從上帝的創造延伸而來的。在創世記第二章廿四節:「因此,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因此,夫妻分開被看成是違背上帝創造的本意。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就提過說:「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馬太福音十九:6)耶穌基督告訴詢問他有關這方面問題的法利賽人說:「任何男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姦淫,辜負了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再去跟別人結婚,也是犯姦淫。」(馬可福音十:11—12)比較特別的地方是,耶穌基督是從男人講起,使徒保羅引用耶穌基督的話時,卻從女人說起,這中間的差異有可能是因為哥林多教會已經發生了當妻子的要求與丈夫離開的事件,這對當時以丈夫為主的家庭背景來說,是很唐突的案例。我們應該有這樣的瞭解:基督教看婚姻是神聖的,基本上是不贊成離婚的,即使在今天離婚率甚高的世代裡,我們還是要保持這樣的信念:婚約,是含有與上帝立約的生命關係,寧願婚前對婚姻的關係多花些時間思考、反省,也不要在婚後不久,就吵著要離婚。

第十二至十六節:12對其他的人我自己也有話要說(不是主說的):如果一個信徒已經娶了非信徒作妻子,而妻子願意繼續跟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以離棄妻子。13如果有一個女信徒已經跟非信徒結了婚,而丈夫願意繼續跟她一起生活,她也不可以離棄丈夫。14因為那沒有信主的丈夫是因信了主的妻子而蒙上帝悅納的;同樣,那沒有信主的妻子也是因信主的丈夫而為上帝所悅納的。要不是這樣,他們的兒女就算不蒙悅納了;事實上,他們是上帝所悅納的。15然而,如果沒有信主的一方要離開信主的伴侶,就由他去吧。在這種情形下,那信主的,無論是丈夫或是妻子,都可以自由了。上帝呼召了你們,要你們和睦相處。16信主的妻子啊,你怎麼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丈夫呢?信主的丈夫啊,你怎麼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妻子呢?

在這段經文裡可以想像得到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家庭婚姻必定是發生了許多事故,至少可以瞭解有人因為堅持「信與不信」的人不能相住在一起,因此,信耶穌基督之後,就提出要分開解除婚約。這種事情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這是使徒保羅傳福音到外邦人地區才有的,如果大家都是猶太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猶太人很簡單,只要男人去接受割禮,就可以被認定是與上帝有立約關係,是上帝的子民(參考創世記十七:7—14)。而女人又是屬於男人的,只要男人不休掉她已經算是幸運。在申命記第廿四章一節說:「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他,叫她離開。」就有比較開放派的經學教師解釋所謂的「可恥行為」,解釋:「只要丈夫看不順眼的事,都是『可恥的行為』。」因此,猶太人沒有所謂女人想要提出離婚這樣的問題,只有男人會寫休書給他的妻子而已。但是,當福音傳到外邦人地區的時候,問題就不太一樣了,使徒保羅找不到耶穌基督在這方面的教訓,因此,他開頭就強調以下的觀點是他自己的看法。

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些信徒認為他已經信耶穌基督了,自己是屬於「聖潔的子民」,而認為自己尚未信耶穌基督的配偶(丈夫或妻子)是屬於「不潔淨」的子民。如果與這樣的配偶繼續生活在一起,恐怕也會影響到自己「聖潔」的屬靈生命,於是,提出離婚的要求。難怪,早期的外邦人教會對基督徒最為詬病的一件事,就是認為信耶穌基督的人,常常破壞了家庭和諧。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在第十四節所說的,丈夫因為信耶穌基督的妻子成為「聖潔」(和合本用詞),而妻子也因為丈夫信耶穌基督而成為「聖潔」。換句話說,聖經沒有說不能與不信的人結婚,從使徒保羅這段話,相反的,是認為和不信的人結婚,也可以因為自己堅定的信仰,使尚未信耶穌基督的另一半得到上帝的悅納。

第十五節是使徒保羅在這段話的重點,他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上帝呼召人來成為祂的子民,為的是要「和睦」(台語漢字用「和平」)。這就是耶穌基督在「八福」中所說的:「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馬太福音五:9)基督徒的使命就是要建立一個和睦的社會生活,不是要造成紛爭。建立家庭也是這樣,要透過家庭力量的擴展,使整個社會也有和平的生活。使徒保羅說,如果是對方因為信仰的緣故,堅持要離開,那就讓他去,但不是基督徒的這方主動提出離婚的要求。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的理想: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會使沒有信主耶穌的配偶,得到更豐富的生命,因為對方將受到上帝恩典的廣澤受惠,而不是受到對方不信的影響,誘惑自己離棄信仰。

第十七至廿四節:17每一個人的生活應該按照主的恩賜,並且符合上帝呼召他的目的。這是我教導各教會的原則。18那受割禮後接受呼召的人不必除掉割禮的印記;那接受呼召時未受割禮的人也用不著受割禮。19因為受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服從上帝的命令。20每一個人應該保持蒙召時的身份。21要是你蒙召時是奴隸的身份,那也沒有關係;可是一有獲得自由的機會,你就爭取自由。22一個奴隸蒙主呼召便是主所釋放的人;一個自由的人蒙召就成為基督的奴隸。23你們是上帝用重價買來的,所以不要作人的奴隸。24弟兄姊妹們,你們每一個人,在上帝面前,都要保持蒙召時的身份。

真正對哥林多教會信徒重要的就是在這一段;在這裡使徒保羅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信仰不是讓我們離開生活的環境,而是讓我們在原有的生活環境中,成為上帝拯救的記號。

這段經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哥林多教會裡有猶太人的信徒,他們在信耶穌基督之後,認為自己已經信耶穌基督了,不必有割禮的記號,就想將原來已經割禮的記號重新補修回來。類似這樣的舉動,不只是使徒保羅的時代才發生,在馬加比的時代也發生過。主前一三七年左右,有一群猶太人為了要求生存,希望不受到羅馬帝國政府的迫害,並且能夠在希臘文化的世界中取得更多的生存空間,就決定「動用外科手術掩飾自己的割禮,拋棄聖約,開始和外族人交往」(參考次經馬加比書上一:15)。也因為這樣,馬加比以後的猶太人就越強化割禮的重要性,他們認為割禮乃是與上帝之間不可分的一條生命線。但很有趣的是,另有一群人則是在信耶穌基督之後,因為想要和猶太人來往,可能是因為聽到有保守派的猶太人基督徒一再強調接受割禮的重要性,因此,就想受割禮來拉近他們和猶太人之間的關係,而一再強調割禮重要性的人,常常是使徒保羅最無法接受的,因為他們往往將割禮看得比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還重要。因此,使徒保羅特別強調說:「受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服從上帝的命令。」這樣的話,他不僅告訴哥林多教會,也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

「當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惟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加拉太書五:6)

「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六:15)

沒錯,只要有猶太人的地方,即使是在基督教會裡,就會發生割禮的問題。不只是加拉太、哥林多的教會有這樣的問題,可能羅馬教會也有類似問題,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提到一個人如果只有守割禮,卻對摩西法律漠不關心,那樣的割禮根本沒有意義,除非也遵行摩西法律(羅馬書二:25)。但這一點對非猶太人來說,就有困難了。使徒保羅的意思很清楚,要一個非猶太人守割禮並不是很困難的事,可是要一個非猶太人遵行摩西的法律,實在不容易啊。但是,只有守割禮,卻不遵行摩西的法律,那又有甚麼意義呢?沒有。因此,使徒保羅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不必在這種外表的記號上講究、大作文章,因為最重要的是「服從上帝的命令」。其實這也就是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所說的:「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21)

使徒保羅進一步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注意,在得到福音時是怎樣的身分,就保持那樣的身分,一點都不會妨礙他得到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福份,他強調的是當一個「自由人」。在羅馬帝國時代,養奴隸的風氣很盛行,我們都知道奴隸是沒有自由的,因為他們是屬於主人的財產,市場上就有販賣奴隸的地方。而奴隸也可以利用空閒或機會賺取多餘的錢,這些錢可以為自己換取更多的時間,這樣,有一天,奴隸也可以儲存足夠的錢,向主人買回自己的自由身。有時候,主人因為奴隸忠心服事他,使他覺得那位奴隸很可靠,主人也會還那位奴隸的自由身,讓他成為管家,或代為管理其他的奴隸。使徒保羅將這樣的「奴隸」和「自由」引用在基督徒與耶穌基督之間的關係,他說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是成為耶穌基督的奴隸,因為耶穌基督就是用他死在十字架上的生命贖回來的。他這樣說,是在強調一個基督徒已經是生命上的自由人,雖然在身體上還是人家的奴隸,但是他的生命卻是屬於耶穌基督的,和耶穌基督是分不開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婚姻是神聖的,因為有上帝的約在裡面,不要輕言放棄或分開。

哥林多教會有人以為信了耶穌基督之後,自己就很「聖潔」了,因此,對不同信仰的丈夫或妻子,採取分開的態度。另有一種人則認為信耶穌基督之後,為要保持「聖潔」的心,也連帶的拒絕與丈夫或妻子同房,認為這樣會使自己掉入「淫亂」的陷阱裡。使徒保羅認為這兩種想法都是錯誤的,他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既然已經結婚,同房乃是應該的,除非是為了靈修的緣故。再者,他提到一個重要的觀念,不是信耶穌基督後,人就變成了「聖潔」不可侵犯的「聖人」,相反的,要因為自己信了耶穌基督之後,使家裡的人,特別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得到福音的機會。分開,不但不會使對方得到福音,還會因此使他(她)與信耶穌基督拉長了更遠的距離。

長久以來,在基督徒的圈子裡常流傳一句話:「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六:14a)因此,在結婚的對象上就往往套用這句話,只希望和基督徒論嫁娶的事。如果我們認真看前面使徒保羅所寫的這段書信,就會明白使徒保羅的用心,就是基督徒無論到哪裡去,都是成為福音的傳播者,如果將結婚的對象看成是傳福音的對象,就不要在意他是否耶穌基督的信徒,應該要在意的,是自己對信仰的事知道多少,用多少的心思投入在尋求明白信仰的事,這才重要。我時常遇到會友要我幫忙替他的孩子找對象,條件就是一定要「主內的」。我問他說:「為甚麼?」答案往往說:「我的孩子已經不參加禮拜了,如果又找一個不信的結婚,那豈不是完了?」這樣的心態基本上是有問題的,因為基督徒是要去影響別人,而不是要受別人影響。如果自己的信仰基礎沒有,要找一位有信仰的人來配對,使自己的孩子信仰好起來,這是很難的。基督教的信仰應該是幫助我們有積極的生命觀,要告訴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的人,讓他們知道:你看,我信耶穌基督之後,生命是有意義的,美好的,燦爛的。
比較使我痛心的是,基督徒青年離婚率越來越高,且離婚的青年往往雙方都是教會青年。為甚麼會這樣?我的看法是,這一代的青年對婚姻的態度不夠慎重,或是缺少以神聖的態度看待。基本上,應該有這樣的看法:婚姻之約,是有上帝在見證,因此,基督徒結婚,必須有「上帝參與立約」這樣的看法,也就是說:要離婚,也要問問上帝的意見。而當一個人要問上帝之前,應該要先問問自己做對多少?在婚姻生活中有沒有虧欠對方?這種反省自問,是基督徒最應該常問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反問,我們又怎能說上帝支持我們將婚姻的約給拆毀呢?

二、基督徒最大的喜悅,就是生命的自由。

當哥林多教會信徒有人在信耶穌基督後,想要學習猶太人接受割禮,以為這樣可以像猶太人一樣,與上帝有密切關係。另外也有猶太人因為信了耶穌基督之後,就想要將自己原本已經在出生時就已經實行過的割禮想辦法要去除掉。也有的人原本是奴隸,現在因為主人信耶穌基督,他跟著主人也信耶穌基督,於是就要求主人讓他自由,因為信耶穌基督的人,已經不再是奴隸,他只是耶穌基督的僕人而已。使徒保羅對上述這樣的態度,提出真正自由的意義,就是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是生命得到真正的自由,並不是在肉體上尋求解放的自由。他不反對一個當奴隸的人,有機會尋求自由的重要性,因此,他說有獲得自由的機會,就要爭取(廿一節)。同樣的,當一個人信了耶穌基督之後,除了違反倫理道德的事必須馬上停止、改正過來之外,基督徒無論在任何場合的工作,工作的位階高低,或是生活環境的好壞,都不會是基督徒最在意的事,因為他知道信耶穌基督最重要的,不是在於賺更多的錢,買好的房子,換一個大家看起來所謂的高級住宅區,或是找到收入更好的待遇,都不是這些。換句話說,信耶穌基督並不保證有這些一般人所謂的「福氣」。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要有這樣的認識: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價值是在生命自由,而不在身體外表的記號。自由的生命,是用喜悅、甘願表現出來的。

為我們教會整修教室工程的包工林先生,是一位很令我感佩的青年;他原本是和朋友共同投資建築公司,因為他本身就是學建築的,且長久都在營建業工作,對工程現場的經驗相當豐富。有一天他告訴我關於他改行不做營造公司,改做修建工程的「小工作」,是因為他發現這樣才有更多的時間參與服事福音的事工。他說,這樣錢雖然賺得少,但卻是很快樂,而其中最快樂的事,就是參與服事的事工。在過去三個月時間,他每天帶工人在咱教會整修工作,每天都是最後一位回家。要回家前都會要我與他一起祈禱,每一天這樣做,從不間斷。遇到他的教會有事工必須參與,他就提早回家。他說,雖然錢的收入沒有像以前那樣多,物質生活沒有像以前那樣豐富,但是他內心很快樂,特別是當有人因為他的關心而加入教會信仰團契的時候,他說那種滿足的感受,絕對不是能形容得出來的,因為是喜悅在心田中。我聽後深受感動,我發現他就是一個生命很自由的人,因為他甘願為著福音而奉獻。

最近我讀一本書—法拉第的故事。讀完後我介紹很多人看這本書,我真的很感動,因為從法拉第身上,我看到一位敬虔的基督徒模樣;他雖然可以住在最好的房舍、接受最高榮譽的獎賞(英國國王所賞賜的「爵士」),但是,他都婉拒了。理由很簡單,他說上帝賞賜給他的,已經夠多了。其它的,他不想要擁有更多。他是一個很有名望的科學家,但卻每個禮拜在倫敦貧民窟的禮拜堂參加聚會,且是會員。有一天因為去參加國王的宴會,忘記向教會請假而沒有去參加主日禮拜,結果該教會將他的長老職給除掉。他不但沒有因為這樣就生氣、抱怨或瞧不起該教會而離開該間教會,相反的,他繼續每個禮拜天和妻子去參加,這樣經過了二十年後,大家發現他確實都有來參加禮拜,於是又選他出來當長老。看,他是英國最偉大的科學家,卻甘願和貧民窟的同胞一起敬拜上帝,當他們誤會了他,他還是甘願接受他們對他的懲罰。這種對生命的滿足感和甘願的心境,就是道道地地的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是個自由的人。

一個真正生命自由的人,不是擁有甚麼,而是他甘願付出自己擁有的一切與別人分享,這才是真實生命的內容。

(講於二○○○年六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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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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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有信仰的婚姻生活(二)
作者: 盧俊義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日期: 2011-03-03 15:58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25—40

使徒保羅原本是個猶太經學教師,對於舊約聖經是相當熟悉的,因此,在他的書信中會常常引用舊約聖經的精神、教訓來勸勉信徒。不過,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以這一章最特別,因為單這一章他對該教會提出的問題就有四次表明那純粹是他個人的看法,例如:「我這樣說不是對你們下命令,而是勉強同意罷了。」(七:6);「對其他的人我自己也有話要說(不是主說的)。」(七:12);又說他所提供的只是自己的意見(七:25),語句雖然並不是很堅定的樣子,但卻一再表示是他個人的看法(七:40),這並不是使徒保羅寫書信慣有的態度。為甚麼現在會這樣?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我想原因可能是現在所談及的問題,並不是「對與錯」的問題,因為守獨身的生活並非錯,也沒有說一個人非要結婚不可。不過,在古老的社會裡,結婚是被看成天經地義的事,反而是沒有結婚的人常常被當作「不正常」的人看待。因此,使徒保羅一再在這段經文中強調所講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看法,原因是他本人也是個單身漢,沒有結婚或再婚。

再者,我們知道處理婚姻的問題實在是所有家庭問題中最棘手的事,就算在今天有所謂「婚姻專家」可以諮商、協談,也往往是件令人感到吃力不討好的事。我發現台灣有不少標榜著「婚姻諮詢」專家,自己並沒有維持美好的婚姻生活,有些婚姻諮商工作者本身就是離婚者,因此,也有人戲謔的說:「他們自己的婚姻都不能維持了,又怎能幫助別人呢?」。台語有句俗語:「床頭打、床尾和。」意思是夫妻之間的事,不是外人能用想像明白的,看到一對夫妻好像一直在爭吵,卻看到他們常常結伴外出旅遊,才不久以前看他們在打架,一下子卻又好像沒發生甚麼事一樣。

在前面的經文曾說過哥林多教會已經發生離婚的案件,且是有已經結婚的婦女要求與丈夫離婚,這在將近兩千年前的東方社會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現在使徒保羅繼續回答哥林多教會信徒提到有關獨身的看法。表面上看起來,這樣的問題比起離婚的事還要簡單,其實若認真的想一想,可就不是那麼單純。因為在這段經文中也提到有關已經訂婚的人,想要解除婚約,這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廿五至廿八節:25關於獨身的問題,我沒有從主那裡得到甚麼指示。但是我蒙上帝憐憫,成為可信託的人。我就以這樣的身份向各位提供我的意見。

26想到目前處境的艱難,我認為人最好能夠安於現狀。27如果你已經有了妻子,不要想擺脫;如果你還沒有結婚,也無需追求家室。28你要是結婚,不算犯罪;未婚的女子結婚,也沒有甚麼不對。可是,我寧願你們不像這樣的人,在日常生活上遭受種種的拖累。

一開始,使徒保羅就表示得很清楚,他以下提出的看法純粹是自己的觀點,他說這是因為「沒有從主那裡得到甚麼指示」,這是很坦白的說法。使徒保羅不假借耶穌基督的名,也不濫用上帝的名,但他強調自己被信任,所以提出以下的看法。

我說過在早期教會曾流傳許多有關耶穌基督的「嘉言錄」,如果使徒保羅在早期迫害教會的時代沒有看過,至少當他開始傳福音時,一定看過不少這方面的資料,例如第十節他就清楚地說那是「主的命令」,或是第十一章廿三至廿五節有關最後逾越節晚餐的情形,他就清楚地說「我所傳授給你們的是我從主所領受的」,他怎麼會知道在最後晚餐的時候,耶穌基督怎樣主持那次的宴席呢?必然有書卷記載而流傳於當時的信徒中。其實,在他所寫的書信中我們時常可以讀出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基督教訓的內涵,尤其是讀羅馬書的時候,這種感受會更深刻。因為有這些流傳於早期教會的資料,使徒保羅才能將耶穌基督的教訓融合舊約聖經的信息,見證耶穌就是上帝所差遣到世上來的基督。

第廿六節可以說是他提出看法的基礎。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目前處境的艱難」,到底指的是甚麼呢?是因為教會一再發生問題嗎?我想不是,而是使徒保羅對於「末日」來臨的一種看法。如果比較第廿九節的「時候不多了」、第卅一節的「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等句子來看,就很容易清楚他的想法。我曾說過,「末日」與「耶穌基督再臨」這兩個名詞和觀念在早期教會是連結在一起的,也就是說提到「耶穌再臨」,就會想到「末日」的來臨。早期教會普遍存在著這種想法,認為耶穌基督很快就會來臨,他再臨的時候,是來審判世界,那時就是世界末日了。如果我們比較一下新約馬太福音第廿四章和路加福音第廿一章有關耶穌基督提到末日的景象時,就會發現耶穌基督所說的和使徒保羅應該感受到那種即將發生的大災難有相同的內容。使徒保羅在這種認知之下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對於婚姻的事,最好的方式就是維持原狀,不要有改變的念頭。

為甚麼使徒保羅要他們不要有想改變婚姻狀況的建議呢?原因就是在哥林多教會有一些信徒想要跟使徒保羅學習,認為既然使徒保羅是單身,且四處去傳福音,又因為世界末日已經快要來臨,為了天國大業,他們想要放棄以往的婚姻想法,包括原本計畫結婚的,現在不想要結婚了,更嚴重的是,已經結婚的人,想要離婚,或乾脆分居,他們想要過「聖潔」的生活,好預備末日的來臨。在前一講我說過,猶太人有一種看法,男人過了二十歲還沒有結婚,連上帝都會拿棍子打他的骨頭。同樣的,女人過了二十歲還沒有結婚也會被看成有問題。因此,當使徒保羅提出有沒有結婚和是否犯罪沒有關係時,就是在告訴他們,不要用拒婚來當作逃避生活於現今社會的藉口,但若是要結婚,就必須對婚姻有醒悟,因為婚姻生活並不是人人都會感到滿足的,甚至有的人會覺得那是件很痛苦的事,而既然已經決定結婚,就必須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第廿九至卅一節:29弟兄姊妹們,我想告訴你們的是: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哭泣的,像不哭泣;歡笑的,像不歡笑;購置的,像未擁有甚麼;31享受世上財富的,像沒有盡情享受。因為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

第廿九節的「時候不多」這句可說是使徒保羅最感觸的話,對專心於傳道事工的他來說,誠然時間是相當短促,他說「時候不多」,已經意味著那「終末」日子的來臨。雖然他沒有說清楚「時候不多」是指著「末日」,或是基督徒受難的時刻來臨。但我們知道哥林多這本書信是在主後五十五年時代寫的,那時候的基督教會已經開始受到層層壓迫了,從耶路撒冷直到外邦地區,這種肅殺之氣顯然越來越重的樣子。使徒行傳第十八章一至三節記載:

「這事以後,保羅離開雅典,來到哥林多。他在那裡遇到一個在本都出生的猶太人名叫亞居拉,新近跟妻子百基拉從意大利來,因為皇帝克勞第命令所有的猶太人離開羅馬。保羅去看他們,留下來跟他們一起工作;因為保羅一向靠製造帳棚維持生活,跟他們是同業。」

這段記事幫助我們瞭解在主後四十九年發生在羅馬的事件,因為有猶太人暴動,引起羅馬皇帝相當不高興,因此,皇帝克勞第下命令,驅逐所有羅馬城裡的猶太人。歷史學者綏屯紐(Suetonius)認為,會有暴動發生,是因為有人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傳入羅馬,造成羅馬城內非基督徒的猶太人不滿,常常與那些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發生衝突。為了要斷絕紛亂,克勞第就乾脆下令將所有猶太人都驅逐出羅馬城。而在主後五十四年至六十八年期間,羅馬皇帝尼祿對基督徒的迫害更嚴重,雖然地點僅止於羅馬城,但已經造成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基督徒感到不安。使徒保羅寫這封信的年代是主後五十五年,因此,感受更加深刻,他必定從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那兒聽到許多發生在羅馬駭人聽聞的迫害事件,因此,當他說「時候不多了」這句話時,確實有很深的感想:都沒有時間傳福音了,婚姻的事就不用太費神去煩惱啦。
在這樣的環境下,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將身外擁有之物簡單化,因為沒有人知道那即將來臨的日子是甚麼時候。我們看他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這樣說:

「弟兄姊妹們,關於這事發生的時間日期,不需要人家寫信告訴你們;因為你們自己知道,主再來的日子就像小偷在夜裡忽然來到一樣。當大家正說『一切平安無事』的時候,災禍會突然臨到,正像陣痛突然臨到快生產的女人一樣。他們一定是逃脫不了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3)

如果我們將去年(一九九九)發生的「九二一大地震」之經驗重新回想就會更清楚,沒有人會想像得到就在一剎那間,也不過是幾秒鐘的時刻,整個台灣有二千多人喪失了生命,財產也毀了。直到今天,復原的工作還持續進行中。有誰會想像得到如果那是「末日」的來臨,人將怎樣面對這樣的時刻?就像有人在形容「九二一大地震」災區居民的心境時,說:「有的災民沒有眼淚,也沒有哭聲,他們沒有哀叫、呼求,惟一表現出來的就是呆呆地坐在地上。他們一再重複的一句話:『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我的家呢?我的家呢?』」

將這段經文用來比較「九二一大地震」的回應,我想是再貼切不過的了。

第卅二至卅五節:32我希望你們無所掛慮。沒有結婚的人是專心以主的事為念,因為他想討主的喜悅。33結了婚的人所關心的是世上的事;因為他要取悅自己的妻子,難免分心。沒有丈夫和守獨身的女人所關心的是主的工作,因為她願意奉獻自己的身體和心靈。結了婚的女人所關心的是世上的事,因為她要取悅自己的丈夫。

35我這樣說是要幫助你們,不是要限制你們。我要你們做得對,做得合適,並且為主的工作完全奉獻自己,毫無保留。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生命最大的特色,就是將傳福音看成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也是從這段經文,可以想像得到使徒保羅可能是結過婚的人,他會感受到結婚的人,家庭往往會成為一個人想要專心於傳福音事工上的「牽絆」,這是人性上的問題,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耶穌基督曾對那些想要跟隨他四處去傳福音的人說過這樣的話:

「到我這裡來的人要不是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於他自己,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26)

這句話讓許多人感到為難,也被許多人認為很缺乏人性。但耶穌基督深深知道人性的軟弱,傳福音這條路不好走,如果要認真走,必定會走得很艱辛。當有人立志要跟隨他的時候,耶穌基督就提醒他們:「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路加福音九:58)對那些有家庭牽掛的人,他說:「手扶著耕犁而不斷向後看的人對上帝國是沒有用處的!」(路加福音九:—)今天要繼續這樣要求傳道者確實是更難了。我單單要求要來當教會幹事的人,必須先將「勞基法」的觀念排除掉,就已經讓許多來應徵的青年人打退堂鼓。我當然知道不能這樣要求,但可以想像得到組成家庭的夫妻,如果沒有同樣的心志,說要專心傳福音,那是很困難的事。我們從這裡就可以明白為甚麼時至今日,羅馬天主教會還是堅持神職人員必須單身的原因,他們深知一個傳道者如果有家庭的牽絆,就很難有拼命的毅力。

我們稍微注意一下,就是使徒保羅並不是輕看已經結婚的夫妻,認為他們對福音的事工並不是真心投入,或是在福音事工上不能盡心、盡力,不,不是這樣,他這段話應該是對那些很想學習使徒保羅專心於福音事工的人說的,他的看法是:如果想要專心於福音事工,最好的方式就是採取獨身的方式比起已經有家庭的人要容易多了,因為至少他減少了許多家庭的牽絆。他希望當個「毫無保留」的傳道者,而不是有後顧之憂的傳道人。

第卅六至卅八節:至於那已經訂了婚卻決定不結婚的人,如果男的覺得對女的有不適當的行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慾,覺得應該結婚,他們就結婚好啦;這樣做不算有罪。37可是,一個人若有堅定的意志不結婚,(不是由於外來的壓力,而是出於自己的決心),並且能夠自制,那麼,不跟未婚妻結婚倒是好的。38這樣說來,那跟未婚妻結婚的固然好,不結婚的更好。

瞭解這段經文之前,先回到早期教會的情況;早期教會很流行「禁慾修行」,這後來成為風潮,特別是在主後第二世紀的時代,包括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以及特土良(Tertullian)在內,他們都是主張採取禁慾主義,認為一個人如果要成為聖潔的子民,最好就是過著禁慾的生活,專心於福音的事工。但人是很軟弱的,「性」的問題常常引誘人犯罪,我們從聖經中看到一些亂倫、淫亂的事,都在說明人在這方面的軟弱。當耶穌基督說到離婚的問題時,他就說過「除非妻子不貞」,否則離婚就是不對。他所謂的「不貞」,指的也是與性有關的事。可是,即使想要學習教父們那樣採取禁慾主義的生活方式,並不表示就不會出問題,問題還是一樣發生,有些修院就發生有異性者潛入院內偷情的事。
哥林多教會中有人雖然已經訂婚了,後來想要專心於傳道的工作,或是因認為要過「聖潔」的生活,於是就遲遲不願意結婚,可是卻又忍耐不住性慾的需要,而與別人發生了性行為,使徒保羅於是勸勉他們,解決這樣的問題,最好的方式就是結婚。他說結婚不是錯,不是犯罪。

第卅八節可看出使徒保羅的態度,他認為如果一個人真的能克制情慾的話,沒結婚反而對專心傳福音的事工會比較好。其實,使徒保羅這樣的觀念不是完全被接受,原因是:家庭,是讓我們學習到共同生活的最基本的地方,也是提供我們最快學習認識愛的環境。失去家庭的人,要建立正常人格發展往往要比有家庭的人需要付出更多的心神。我也發覺一個傳道者如果有好的家庭作背景,他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會得到更多的支持力,至少他的家庭對他來說就是個很好的支撐點。

第卅九至四十節:一個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受約束的;要是丈夫死了,她有自由跟她所喜歡的男人結婚,只是應該以信徒為對象。40但是,她若不再嫁就更有福氣。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可是我想,有上帝的靈在指引我。

這段經文是針對守寡的婦女說的。看起來好像使徒保羅對於一直守寡的婦人表示讚賞的意思,其實,如果再比較一下提摩太前書第五章十四節,他則說「寧願年輕的寡婦再嫁,生兒育女,照顧自己的家」。原因是年輕的寡婦因為生理上的需要與上了年紀的寡婦不同。

請注意第卅九節最後一句話,說寡婦再婚時,「應該以信徒為對象」(和合本用「在主裡面的人」,天主教思高聖經也與和合本相同,台語用「屬主的」),幾乎大多數的聖經學者都接受這句話,意思是指:要嫁給同樣是基督的信徒比較好。這種說法倒是可以這樣瞭解:與基督徒結婚,至少可以證明基督徒在人品、處事上都有好的見證,否則就沒有人敢嫁給他們。不過,這句話原來的意思並不是說一定要再嫁給「信徒」,這裡所謂「信主的人」,是說如果一個信主的姊妹守寡,想要再嫁,一定要記得自己是個「信主」的人。其實這個觀念也是使徒保羅一貫強調的,他一再說基督徒的身上有耶穌基督的「印記」(加拉太書六:17,此處用「傷痕」,表示十字架的意思。以弗所書一:13、四:30),是代表著耶穌基督。

另一方面,第卅九節的「一個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受約束的」,意思是指不可離婚,這和第十節說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是一樣的。使徒保羅和耶穌基督在婚姻的事上都是持著相同的看法,就是丈夫去世時,妻子可以再嫁,如果丈夫還沒有去世,妻子就不要再嫁。原因是婚姻乃生命之約,就像我在前一講提過的,基督徒看婚約,應該有「上帝也參與誓約」這樣的認識,才不會對婚約存著輕率的念頭,動不動就想要放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對婚姻生活必須要忠實,千萬不可假借參與福音事工而將原本應該有的婚姻關係給破壞了。

初代的哥林多教會有些人看起來似乎是很熱心於福音事工,甚至寧願毀棄原有的婚姻關係,包括已經結婚的,或是已經訂婚尚未結婚的在內,他們所用的理由是要過聖潔的生活,或說是因為要傳福音的緣故,但是,他們並不是真的要這樣做,有些人只是表面上如此,內心卻是一再地存有淫亂的念頭。使徒保羅為此提出看法,希望他們能夠依照原有的婚約關係,該結婚的就結婚,已經結婚的人,就應該好好的過婚姻生活,因為這樣做也可以見證福音的事工。使徒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曾對該教會信徒以「夫妻」的關係,比喻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以弗所書五:25—33),是不能分開的。而我們知道,基督就是教會的根基(以弗所書二:20—22),大家都是建立在基督的基礎上。基督徒也應該有這樣的瞭解:每個家庭都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我們常常看到基督徒家庭掛著一塊寫著「基督是我家之主」的牌子,意思就是這個家庭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如果這樣,就應該有這樣的婚姻觀念:對耶穌基督忠實,就必須從夫妻彼此忠實開始。如果沒有這樣的態度,就不能說是以耶穌基督為家庭的主,因為建立家庭是從夫妻的婚約開始的。

我感到憂慮的是,使徒保羅時代的哥林多教會,有人持著為了成為「聖潔」子民的緣故,或是為了傳福音的緣故,將原本已經確定的婚約關係給片面廢掉,這種情況在今天教會裡也有越來越多案例的趨勢。其實,這些人並不是為了真的要過「禁慾」的生活(請注意,聖潔的生活與禁慾是不同的內涵,但卻被混淆在一起了),而是有了婚外情。前不久,我遇到一位傳道者,他決定和他的妻子分開,理由是妻子不能與他同心在福音事工上,讓他感到難過。因為妻子無法和他同心,所以在教會服事的工作上,讓他覺得很礙手礙腳。可是後來有人發現真正的原因是他在外面已經有另一位女人。更叫該教會信徒無法原諒的是,當那位傳道者與他妻子離婚後不久,就與他來往的女人結婚。可是,有一天,這位新的「師母」懷孕了,信徒卻算出她的身孕與她結婚的時間不符,因為他們才結婚三個月,卻已經有了七個月的身孕,他們派一位女長老與傳道者商談此事,那位女長老只問傳道者一個問題:「請問傳道,你要怎樣指導教會青年過聖潔的婚姻生活?」這位傳道者最後只好離開該教會。

基督教的信仰給我們很好的教訓,就是對婚姻忠實的人,才能對上帝忠實;對上帝忠實,才能見證福音的信息。對婚姻不忠實的夫妻,很難建立一個和諧的家庭,而如果基督徒沒有和諧的家庭生活,就無法使教會在今天的社會有美好的見證。

二、家庭應該成為福音的見證者和幫助者,而不是牽絆。

在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認為福音的事工,應該是毫無保留地奉獻一切,這樣的獻身態度是非常重要的。使徒保羅為了使自己完全投入在福音的事工,他認為保持單身會比較好,以免受到家庭的牽累而影響到福音事工的推動。因此,他強調一個人如果對性慾可以克制得了,為了專心傳福音的需要,最好是不結婚。看起來好像結婚的人,容易受到家庭的牽累一樣。他的觀念影響到兩千年來的羅馬天主教會,直到現在,羅馬教會還是堅持神職人員不准結婚,必須保持單身。在許多地方,我們看到天主教會的神職人員確實因此在福音事工上奉獻了一切所有的,使得福音事工有很好的見證。在台東有一所天主教會創辦的公東高工職業學校,我看到他們的神職人員就是這樣的態度,幾乎將所有青春年華,最優秀的才能、家產都奉獻給我們台灣,訓練許許多多的東部青年。如果這些來自瑞士的天主教神職人員結婚,有了家庭,我很懷疑他們是否能夠這樣用心投入在教育一群被台灣社會看為不喜歡讀書、只喜歡玩樂的青少年。

但是,我也看到另外在咱基督教會的傳道者,大多數都有結婚、建立家庭。謝緯牧師就是個好例子;他是牧師,也是醫師,但卻全心全力投入在醫療傳道的工作,一天工作時間超過十八個小時,為了埔里基督教醫院、肺結核療養中心、彰化二林醫院、台南北門嶼烏腳病院,加上自己家裡開設的診所,以及教會服事工作等等他都參與,且是積極地投入他所有的心血在這些醫療傳道的事工上。一九七○年六月十七日,也就是距離現今三十年前,謝緯牧師因為要讓司機午休,自己開車戴著一台冰箱要送去台南北門嶼烏腳病院而發生車禍去世。為甚麼他有這樣多的精力、時間投入這樣的工作,又有豐富的愛心?原因很簡單,除了上帝特別的呼召外,就是他的家庭,包括他的妻子、孩子都全力支持他奉獻出所有的一切。牧師娘楊瓊英女士是非常重要的幫助者,她讓謝緯牧師安心地投入醫療傳道事工,自己將夫妻共同開設的醫院照顧得使謝緯牧師毫無牽掛,同時讓他不用操心小孩子的教育問題。黃武東牧師是大家熟悉的牧長,在他所寫的回憶錄中,曾提及神學院畢業時,被總會差派到澎湖的瓦硐教會去牧會。他喜歡釣魚,加上瓦硐教會信徒很少,於是他天天到海邊去垂釣。釣阿釣,有一天,他的妻子對他說:「我嫁給你,不是要來這裡釣魚的,我嫁給你,是為了要傳道的。」黃牧師在回憶錄裡這樣寫著說:「妻子的這句話,就好像是拿了一根鐵鎚敲在我的頭上一樣,敲醒了我獻身的使命感。」我這麼想:如果沒有好的家庭,謝緯牧師根本無法專心,以全部的精力投入在醫療傳道的福音事工上;同樣的,如果沒有牧師娘的賢慧,黃武東牧師可能一輩子都在澎湖釣魚到他退休。因為興趣會引誘他繼續陶醉在那樣的環境中。

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問題不是在結婚與否,重要的是專心在福音的事工上,這一點才是重要的因素。

一間教會也是如此,有些傳道者常犯了一個毛病,以為教會規模小,人、財兩個條件都缺乏,或是教會地處偏遠,就認為無法做甚麼福音事工。其實,真正要推動福音事工時,就不應該有這樣的態度和念頭。有類似這樣念頭的傳道者,他真正的問題是有沒有奉獻的使命感,如果有,即使在荒廢的地方,也可以傳福音。認為沒有人力、財力、教會規模小、位處偏遠就無法傳福音的傳道者,即使是在大都會裡的大教會,也一樣一事無成。

同樣的,我們應該將整個教會看成是一個「信仰的大家庭」。一個真正用心、好的教會,會想辦法排除「家庭牽絆」這個理由來搪塞他參與教會投入的各項福音事工,並且會主動帶整個「信仰家庭」來投入福音事工。我很感動的是這次快樂兒童營,我們有不少兄姊就是這樣用心,在分發傳單的工作上,是拿了又拿,發出很多傳單。這次我們總共印了六千張,如果沒有大家的參與,這件事工就無法完成。我們有許多家庭都來參與了,雖然不是直接參與教學的,也有許多姊妹都特別撥出時間來參與清掃教室、整理廢棄物,使原本狹小的地方,讓出更多的空間給小孩子。我們的姊妹也排班輪流出來協助餐點的工作,我們的青年也很踴躍地來協助教學等等。我也看到許多會友一再打電話,要親朋好友帶孩子來參加。我也發現有很多兄姊在為這次快樂兒童營的事工代禱等等,這些都是為了要見證福音。透過這樣用心的準備,我祈禱著能使這次的快樂兒童營福音事工達到最完美的成果奉獻在上帝面前。我們需要這樣的同心、協力,因為我們教會就像一個大家庭,家庭不是牽絆,而是我們同心在福音事工上最大的助力。家庭,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最好的禮物,值得我們珍惜、愛護。

(講於二○○○年七月二日)

呂老師寫道:
有信仰的婚姻生活(一). 作者: 盧俊義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 日期: 2011-03-03 15:59. .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1—24. . 讀哥林多前書,很容易讓我們感受到一點:該教會的問題可真不少啊!從第一章提到教會內部有分黨結派的事,然後在第五章又看到信徒中有人竟然是與「繼...(恕刪)
已經有 1 位朋友說阿們
呂老師
呂老師
2021-11-19
在基督裡的婚姻生活
作者: 盧俊義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日期: 2010-11-17 18:07

經文:以弗所書五:21-33


我說過使徒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中,除了談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外,都會談及有關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我們談過以弗所書從第四章開始,使徒保羅談到基督徒的社會生活。他強調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有不一樣的生活態度,尤其是在生命的價值觀念上,應該以嶄新的態度活出新的生命。特別的是他以信了耶穌基督的人的「新我」,和尚未信耶穌基督的人的「舊我」作對比,來描述一個人有信仰和沒有信仰耶穌基督之間的差別。


我們現在所讀的第五章廿一節到第六章九節,都是在談家庭生活;使徒保羅從夫妻開始,到父母與子女,以及主人與僕人。很有意思的地方是,在這段經文中,他都是先從弱者-女人(妻子)、兒女、僕人等開始切入,然後才談男人(丈夫)、父母、主人。有人以為使徒保羅是個「男人中心思想」者,或許在他那時代,這樣的態度並不是甚麼錯誤,在今天的人看來,尤其是講究兩性平權的時代,重新來看使徒保羅的觀點,是有不少值得省思的地方。但是,請大家不要忘記,使徒保羅是從身為基督徒的信仰角度在看人性的問題。如果沒有從基督教信仰的基礎看問題,很容易偏離使徒保羅在討論問題的原本含意。


再者,這段經文也幫助我們發現,使徒保羅對作為基督徒的要求是相當嚴格的;他不只是要求在社會生活要有新的型態,即使是在家庭生活中也不可以放縱、隨便,或是應付了事。我們也發現從第五章廿一節開始到卅三節這段經文,可說是使徒保羅書信中最特別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提到有關夫妻之間應該有的生活態度。我說這段經文最特別的原因,是因為使徒保羅本身並沒有結婚,但是卻是在談夫妻的生活關係,更特別的是,他是以基督耶穌和教會之間的關係來切入談夫妻之間的關係。這種觀點是相當獨特的。也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對婚姻的關係看得相當神聖,這也是為甚麼今天的人讀起這段經文,還是會津津樂道。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廿一至廿四節:
21.你們要彼此順服,因為你們是敬畏基督的。
22.作妻子的,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基督是教會-他的身體-的頭,也是教會的救主。
24.正如教會順服基督,妻子也應該凡事順服丈夫。


第廿一節可以說是這段經文的主題中心。就像我在前面所說的,使徒保羅是將基督徒生活的焦點放在耶穌基督身上,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看所有的一切事物。因此,在這裡他談到家庭生活時,一開始就從「敬畏基督」說起。若沒有「敬畏基督」的心作基礎,要建立基督徒生活的家庭模樣就很脆弱。


再者,他在這裡用「順服」討論夫妻的關係,是和前面第十八節的「要被聖靈充滿」這句話有關係。因為所謂的「順服」是指在聖靈引導的基礎上,而不是因為人的關係,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人,是有限的,也常常是自私的。使徒保羅談基督徒生活時,基礎點就是在聖靈作工-使人成為新造的人;使人棄惡從善;改變人的心思意念等等。因此,在第十八至二十節,使徒保羅說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會用詩歌從心底發出音樂、頌讚之聲,也會因為「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為各樣的事感謝上帝」,這些都是聖靈作工的結果。不是人能做甚麼,而是聖靈作工,使人重新回到上帝的救恩裡。因此,他在談夫妻關係時,開始就以「敬畏基督」做底,作為夫妻彼此順服的記號,因為這樣才能見證有聖靈的充滿在夫妻之間。


我們必須先弄清楚使徒保羅談「順服」時,最有名的一段話是在腓立比書第二章六至八節,描述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的情形。他說:

「他原有上帝的本質,
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
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
娶了奴僕的本質。
他成為人,
以人的形體出現。
他自甘卑微,
順服致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從這段話中,我們看到「順服」有幾個基本的態度:
1.是甘願放棄一切。
2.寧願成為僕人的卑微樣式。
3.即使是獻上生命也心甘情願。

以這樣的態度看「順服」時,用在夫妻的關係上,就很有力量了。因為這告訴我們「順服」的一個最基本的要件就是「甘願」。沒有「甘願」的心境,是談不上順服的。


第廿一至廿三節常常遭到今天講究「兩性平權」的女性極大的反對。原因就是在「順服丈夫」和「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兩句話。但是我已經提過,使徒保羅在談夫妻關係時,其基礎點是放在「敬畏基督」這個架構上說的。是以「敬畏基督」的心要求丈夫和妻子必須「彼此順服」,若只單求一方的順服,那是極大的錯誤。


再者,我們可以從使徒保羅的社會背景來瞭解;

在使徒保羅的時代,猶太人對女人的態度是很輕視的。猶太男人有一個習慣,就是在早晨起床祈禱的時候,常常會說:「感謝上帝,沒有使我成為外邦人和女人。」他們已經將「女人」和「外邦人」列為同等的階級。也因此,女人在他們的社會中,地位非常低。甚至會將女人當成是「貨物」看待。在創世記第十二章十至二十節中,就有記載亞伯蘭攜帶家眷進入埃及去避飢荒的時候,竟然把自己的妻子莎萊當作「妹妹」送給埃及國王當妻子。亞伯蘭因此保全了生命,且也因此從埃及國王手中得到許多財物。這樣的作法,從今天的角度來看,總覺得不可思議,甚至可以控告丈夫一狀。在申命記第廿四章一節對婚姻關係這樣規定:「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的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她,叫他離開。」這裡只說「可恥的行為」,並沒有說到底是甚麼範圍,或是甚麼情況下叫作「可恥的行為」。因此,就發生許多猶太人利用這一條法律條文大作文章,找妻子的渣;例如,說妻子煮的飯不好吃,於是寫了休書給妻子;說妻子講的話不中聽,就寫休書給妻子;也有人因為妻子長得比朋友的妻子難看,寫了休書把妻子休掉了、或是認為太太嘮叨,乾脆休掉算了。在箴言就有這樣的話說:「寧願住在屋頂的一角,不跟愛嘮叨的妻子同住寬敞的房屋。」(箴言廿一:9)類似這樣的例子不少。因此,才會有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有法利賽人來向耶穌基督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用任何理由休棄妻子,對嗎?」(馬太福音十九:3)其實,當他們問這句話時,並不是心懷好意。他們當中有兩種派別對申命記休妻的條文產生不同的見解;有的認為必須有嚴謹的規範,主張這樣看法的是屬於「撒麥」(Shammai)一派的經學教師。但也有人認為只要認為「不喜歡」就「可恥」了。這種採取較寬闊態度看法的經學教師是屬於「希列」(Hilleh)一派的。


其實,如果我們用心來觀察,就會發現講究「婦女權利」的事並非以前就有,而是直到近代的社會才會有這樣的觀念。何況在使徒保羅的時代,距離我們今天已經將近兩千年,談男女平權的事,確實是無法想像的。但是,我們應該注意的是,使徒保羅將夫妻關係的基礎點放在「敬畏基督」這個前提下,然後說要夫妻「彼此順服」。如果將這個基礎給忘了,那就差距太大了。

再者,使徒保羅將夫妻的關係用「教會」作比喻。請注意,我已經說過的,使徒保羅非常清楚的說到:耶穌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教會就是基督耶穌的身體(一:22-23)。妻子對待丈夫的態度應該是將丈夫看成是家庭的「頭」。但是注意了,使徒保羅並沒有說丈夫是家庭的「救主」。


第廿五至廿八節:25.作丈夫的,你們要愛自己的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命一樣。26.他這樣作勢要藉著他的話、用水來潔淨教會,27.使它榮美、聖節、沒有瑕疵、沒有任何污點或縐紋,好獻給自己。28.丈夫應該愛自己的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就是愛自己。


前面已經說過,使徒保羅提出夫妻的關係是用「彼此順服」作基礎。因此,當要求妻子對丈夫要有「順服」的態度時,同時也要求丈夫對妻子有相對的要件-愛。請注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愛」字時,是用希臘文動詞「agapao」,這個字的名詞是我們比較熟悉的「agape」。意思是指無條件、沒有任何代價可以換取的「愛」。這樣的「愛」,在聖經中就是指上帝對人類的「愛」,也是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愛」。這個「agape」的「愛」,和希臘文表達「性愛」的「eran」是不同的。使徒保羅將這個「agape」的「愛」用在丈夫的責任上,要丈夫對妻子的「愛」,就像上帝對人類的愛一樣,又像耶穌基督獻身在十字架上的愛一樣,是毫無條件、不能取代、甘願犧牲的愛。這樣的愛也是無法用人的任何條件去取代的。也就是說,即使妻子有任何問題,丈夫就必須「愛」她愛到底,直到妻子去世的時候為止。例如:先知何西阿的妻子一再逃跑(紅杏出牆),但是他卻一再懇求妻子回到他的身邊,他願意原諒妻子所有一切的過犯。這就如上帝對人類的愛;人類一再犯罪,上帝卻是一再地呼叫人回到祂的身邊,甚至差派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並且為世人的罪犧牲在十字架上。使徒保羅說這樣的「愛」,才能談得上所謂的「榮美、聖節、沒有瑕疵、沒有任何污點或縐紋」。


請注意,在第廿六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藉著他(基督耶穌)的話、用水來潔淨教會」,很明顯地是將丈夫對妻子的愛提升到相當高的境界,已經不是在肉體上的需要,或是在其它外在的需求,而是生命的終極目標,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基督教信仰裡,將耶穌基督的教訓,以及認罪悔改的洗禮看成是成為真實基督徒之一份子最為基本的條件,同時也是一間教會存在最基本的要件。一間教會如果沒有傳講耶穌基督的教訓,也沒有人願意悔改接受洗禮,這間教會的存在就有問題了。


同樣的,如果當丈夫的,對自己的妻子沒有這樣的心境去愛她,婚姻的關係就會很容易陷入危機中。因為夫妻相處是生命的結合體,沒有這樣的認識,婚姻生命很快會結束。

第廿九至卅三節:
29.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他總是保養、照顧它,正如基督對待教會一樣;30.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31.聖經上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32.這經文啟示了極大的奧秘;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說的,
33.可是也可以應用在你們身上;丈夫必須愛妻子,像在自己一樣,而妻子必須敬重丈夫。

在第廿八節的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丈夫愛自己的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就是愛自己」,然後接下來在這裡,他說到「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這樣的說法很清楚是取材自創世記的背景。在創世記第二章廿一節至廿五節記載上帝是用人身上的一跟肋骨來造另一個人。然後這個被用肋骨造出來的人,被原先的人稱之為「女人」。最有意思的是,當這個原先的人看到從他身上取材料(一根肋骨)造出來的人後,驚嘆這個由肋骨造出來的「女人」之美,因此,就唱了一首詩說:

「這終於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我要叫她做『女人』,
因為她從『男人』出來。」(創世記二:23)


這充分說明了一點:女人和男人的關係是一體的,無法分開的。因為他們彼此的關係是「骨中骨」、「肉中肉」。如果硬要分開,那和切割骨頭、分割肉是一樣的痛苦,也是非常大的傷害。創世記第二章的作者從這裡下了這樣的結論說:「因此,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24)請注意,作者雖然說「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肋骨造出來的,卻不是說「女人」要「歸向」男人,而是說「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這是非常有意思也值得深思的經文。使徒保羅稱這是一種「極大的奧秘」。說「奧秘」,就不是停止在理性的思考層面,也不是數算數字的問題了。它往往是感性、體驗得到的感受。例如:夫妻之間的結合,我們可以將之看成是兩個人,但是聖經告訴我們是「成為一體」。可是,當夫妻兩個「成為一體」之後,往往是變成更多,有時多到十多個數目,不但兒女成群,甚至是延續生命到子子孫孫遍滿各地。我們也從這裡看到愛情的事,往往不是理性可以思考、理解的。我經常遇到一些父母對孩子感情的事情表示不同的意見,甚至要進行阻擋孩子要和喜歡的對象結婚。結果是父母越阻擋,孩子越是喜歡。許多時候,父母常常表示無法瞭解孩子為甚麼要喜愛那樣的對象,如果從愛情的奧秘去瞭解,或許就容易清楚些。


第卅二節可以說使徒保羅談這段夫妻關係的結語,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話,他說夫妻的關係,有如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一般,無法分開。或是親密的狀況,很難用人的語言、數字、理性去明白。因為那是上帝啟示人生命最大的奧秘。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夫妻的愛,必須是有決心要為對方犧牲,不是要求對方為我犧牲。因為真正的愛是奉獻、犧牲的愛。不是要求,而是給予。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上帝愛我們,因此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甘願獻身在十字架上。這樣的愛,是犧牲、奉獻的愛。是無法去衡量、估計、數算的愛。他用「agape」這個字來表真實的「愛」。因此,我們應該有這樣的瞭解:夫妻之間的愛,不是停止在「性愛」(eran)的需求。這一點是必須先要清楚的。


最近台灣社會很風行的一種要-威爾剛。很多男人對這種要趨之若鶩,以為服用這種藥之後,他和妻子之間的關係會更好。其實,這樣的態度在看夫妻關係是很危險,也是很悲哀的事。這一期(653期)的「新新聞周報」第95頁至96頁有一篇報導,題目是:「難女性事DIY,靈肉分離正流行」,內容是在報導現在的日本年輕一代對性愛的看法。好像性愛一直是當今社會年輕人最關心的事。其中有一個統計數目是:二十歲左右的日本女性,性伴侶的對象平均是二至三人;三個人以上高達四十八的百分比。這使我想起一位朋友丘引女士兩個禮拜前在電話中跟我提起的事。她說有一間中學的女生,班上的女生今年暑假懷孕而墮胎的,竟然高達二十八位。她說如果我們的社會這樣繼續下去,該怎麼辦?她為此感到非常的擔憂。


我們看到這一代的青年人,對性事的追求遠勝過對真實愛情的體驗或認識,這才是今天社會導致離婚率偏高的原因之一。只在意「性愛」(eran)的事,忽略了「真愛」(agape)的內涵,婚姻的存在就失去意義了。


二、當丈夫千萬別欺負妻子,要愛她。因為妻子是上帝為了要幫助丈夫而創造的。同樣的,妻子也不要瞧不起自己的丈夫,因為有丈夫,妻子的存在才會有意義,否則就不是妻子,只能說是女人。


依照創世記第二章十八和二十節的記載,上帝創造女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要幫助男人。因此,沒有妻子的幫助,丈夫是很難成就大事,或是可以做甚麼完美的事的。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說:「成功的丈夫背後,總是有一為非常優秀的妻子支持著。」這話實在沒錯。我在查經班的時候,就很清楚地告訴過大家,會欺負自己妻子的男人,是看不起自己的生命。因為妻子就是丈夫生命的一體,是「骨中骨」、「肉中肉」。沒有妻子的男人,生命是很快就會枯萎掉。


相對的,妻子不要瞧不起自己的丈夫,因為有丈夫,妻子的角色才會突顯出她的重要性。除非妳不想當妻子,只想當女人。雖然女性在人類社會中的地位一直很卑微,甚至被藐視。即使現今的社會已經比過去任何一個世代都更重視女性的角色,但是,很多當妻子在家庭中還是遭到不好的待遇,尤其是會遇到丈夫的暴力相對。這固然是非常悲哀的事,可是,我卻也發現不少例子,就是妻子瞧不起自己的丈夫,原因是妻子覺得丈夫並不比她更有能力、才華。這樣的妻子,不但無法幫助丈夫,相反地,是在摧殘丈夫的生命。除非妳不想結婚,若想要結婚,就要有清楚的認識:妳是要當個妻子,而不只是個女人而已。


台灣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且有一個現象是:高學歷、高離婚率。為甚麼會這樣?原因之一,就是夫妻都相互瞧不起,學不會「彼此順服」的心。


三、基督教看婚姻關係,是含有上帝參與立約的記號。因此,對婚約的關係更需要採取更嚴肅、謹慎的態度。

使徒保羅將夫妻的關係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作比擬,已經很清楚讓我們知道,二者之間有上帝的救恩在裡面,這救恩是立約的記號。因此,夫妻和諧的生活,就是在見證上帝的救恩。


這就是為甚麼我一再在強調的,結婚禮拜最重要的是在誓約,且這種誓約不是只有男、女雙方而已,而是包括上帝也參與在誓約的當中。因為兩人結為一體,就是在參與上帝的創造,也是在執行上帝創造人時,所賦予的責任-生養眾多,遍滿全世界。這表明的是生命力,而生命力必須在上帝的祝福下發生。因此,用嚴肅的、謹慎的態度立婚姻的約,才是基督徒結婚禮拜中最重要的功課。


我感到很難過的是,今天的青年對結婚禮拜的誓約甚少用嚴肅、慎重的態度去看待,相反地,卻用許多浮華的裝飾在表明婚姻的關係。我認為這才是今天基督徒青年離婚率越來越高的因素之一。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這些可以用錢買到的裝飾、布置、熱鬧,都將會很快消失掉。但是,真實的誓約是維繫婚姻關係最重要的力量,因為在誓約中,有上帝在見證著男、女雙方內心的信仰告白。雖然在誓約中,牧師所問的問題很簡單:

1.你(妳)相信這婚姻是由上帝所配合,承認某某某最為你的妻子(妳的丈夫)嗎?

2.上帝使你(妳)活在世上,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丈夫(妻子),敬愛他(她)、幫助他(她),唯獨與他(她)居住,建設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他(她)的家族為你(妳)的家族,盡你作丈夫(妻子)的本分到終身。你在上帝和眾人面前願意這樣嗎?


我常常告訴要結婚的青年男、女說,這些問題惟一的答案就是「相信」、「願意」,沒有其他的答案。但是,必須很謹慎且是用嚴肅的態度來回答。因為這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事,原因是有上帝的參與見證在裡面。如果我們是用隨便、輕浮的態度回答這問題,我們就需要面對上帝對我們生命的審判。


要誓約,就要慎重。因為誓約就像在發誓一樣,有上帝在鑒察著我們的內心。


四、夫妻所要建立的是家庭,不是房子。而維繫家庭最重要的是真實的愛和堅定的信心。

使徒保羅說夫妻的關係,「是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說的。」請注意,當他在說「教會」的時候,並不是指禮拜的地方,而是指以基督的名形成的信仰團契。也就是說,不是指一間聚會的房子-禮拜堂。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是常常在野外之地傳天國的信息,使徒保羅的時代,他們聚會的地方往往是在信徒的家,因為猶太人的會堂不再允許他傳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請參考使徒行傳十八:1-8)。我們可以明白,真實的信仰團契才是「教會」存在的意義,單有禮拜堂並不能說明「教會」是甚麼,最多也只能說是一棟「有宗教性質」建築物而已。類似這樣的建築物在現今的歐洲越來越多,因為有的禮拜堂已經不再有人在敬拜了。其實在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裡,這樣的建築物也已經有了,特別是在沒落的鄉村中,因為沒有傳道者在那兒,會友也不再熱心參加聚會,只剩下空空的建築物。


同樣的,結為夫妻最重要的是建立家庭,而不是房子。我發現有的夫妻關係導致破裂的原因之一,竟然是為了房子的事,這是多麼地可惜啊!房子是財產,是用數字可以數算出來的東西。但是真實的愛和堅定的信心可不是用數字在表達的。


最近半年來,我一再接到一封來自台中地區的信,都是同一個兄弟寫的。我想這封信不單是寄給我,而是寄給許多人,因為信是用影印的。信的內容所說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就是希望牧師能幫忙他解決房子的事。原因是他因經商失敗,向銀行貸款的房子很可能會被拍賣。他的妻子威脅他說,如果房子被銀行拍賣了,就要跟他離婚。他為了要維繫家庭不至於破裂,請牧師幫忙籌錢。這位兄弟首先是寄來許多郵購商品的資料,說可以用比較低的價錢,希望教會能大兩採購他販售的物品。後來又寄來同樣內容的信,但卻進一步希望牧師找會友借錢給他還銀行的貸款。他說平時工作賺的錢不夠還銀行。我對這樣的信都沒有反應。這位兄弟的信是真的,不是虛假的,因為信的上面都附有姓名、地址、電話,以及他所屬教會的背景。這位兄弟打了好幾次電話來,恰好我都不在。最近有一次被我接到了,我問他說:「到底你的妻子是要保有一棟房子呢,還是要維繫一個家庭?」我請他先弄清楚。我告訴他說:「我教會有會友是租房子生活,他們並也沒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他們過得很愉快,他們的家庭很美滿。我怎能叫他們出錢給你還銀行貸款呢?如果銀行的貸款無法還,向會友藉的錢也很難還。我怎能向會友鼓勵借錢給你,卻不能保證你會還他們錢?這樣的話我說不出來。」我建議他讓房子被銀行拍賣,去租房子,這樣工作所得不但可以養家,還可以過得愉快些。但是他告訴我,他的妻子就是不肯這樣,堅持要保有房子,否則就要跟他離婚。他真盼望能夠找到錢還給銀行,把房子保住了。我很難過地告訴他,這樣我實在是愛莫能助!


不要小看這是很簡單、易懂的事,其實有些人往往搞不清楚「家庭」和「房子」這二者之間的差距。我真盼望大家會明白,夫妻的關係,其貴重就是在家庭。是建立家庭,而不是建造、購買房子。有房子,並不代表是「家庭」。相對的,有「家庭」,卻不一定有建築物的房子。而維繫一個家庭最重要的是信仰和愛,缺乏這兩項,即使是擁有很大的財富也是枉然。

呂老師寫道:
有信仰的婚姻生活(二). 作者: 盧俊義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 日期: 2011-03-03 15:58.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25—40. . 使徒保羅原本是個猶太經學教師,對於舊約聖經是相當熟悉的,因此,在他的書信中會常常引用舊約聖經的精神、教訓來勸勉信徒。不過,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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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鳴
阿鳴
2022-07-03
在聖經裡.使徒保羅是覺得你(妳)有獨身的恩賜.你(妳)可以不要結婚.但為避免因為情慾使人在道理上跌倒.他是鼓勵嫁娶的.一旦結婚了除非是對方淫亂的緣故或對方已經回天家了.不得再嫁或再娶
婚姻中難免會有衝突及矛盾.身為基督徒的雙方是否願意彼此冷靜跪下來.向神禱告.求神帶領你們的婚姻很重要
神祂的設立婚姻的制度是美好的.但並非是每個人的標配.有些人真的就不適合婚姻.我在教會裡看得很多.就因為不能離婚就彼此造成雙方痛苦(因雙方都精神狀況異常的現象)也再次說明.愛諾園裡每個會員說的只能參考.因為沒有真正面對面相處.你(妳)無法真正了解這個人.並不是稱神啊神啊的人都是真正的信徒.所以希望每個人都找到在神"眼中"適合(你)妳的那個人

錫安大道同路人寫道:
回應3. 中國人聽別人口音和用詞,大致就能判斷對方來自哪裡,或是異常的陌生來客。有經驗的基督徒看一篇屬靈文章也是。. 這文章裡引用的經文是罕見的翻譯,後面註明是 NIV。但是 NIV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並沒有經文的中文版。我家裡有1996出版的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裏面僅僅是把 NIV 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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